我国道路按其行政等级主要分为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三级,由国、省、县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S、X作为它们各自相应的标识符,标识符加数字组成编号。 1、国道主干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主干线标识"0"加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国道放射线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以北京为起始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按路线的顺时针方向排列编号,如G101北京至沈阳(简称京沈线)。国道北南纵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G207 锡林浩特至海安(简称锡海线)。国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G319厦门至成都(简称厦成线)。 2、省道的编号,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省道放射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120;北南纵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省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304线即为澧县大坪至慈利县苗市,简称大慈线。 3、县道原则上以所在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方法在此不再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