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索赔全攻略
第 一 部 分
未年检的车出险将被拒赔
案例:张先生的车在上个月丢失。虽然他已经给车上了全险,但当他找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他的车没有年检。
提示: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攻略: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屋漏更遭连夜雨”,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损失,费用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就白买了。
未上牌照的车将被拒赔
案例:周女士刚买了一辆新车,还没有上牌。因为小区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她把车停在家楼下,当天晚上她的车不幸被偷走了,她去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绝,理由是:车还没上牌,她所投保险还没生效。
提示: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攻略: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
报案一定要及时
案例:张先生开车到外地出差,车不幸丢失。他没有向任何部门报案,只是自己寻找,没有找到。回到住地,他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理由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也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提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攻略:车主出险后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切记“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个义务,却是确保你出险后还能吃下饭的一项法则。
撞人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
案例:董小姐去年开车不小心撞了人,责任全在她,在法院判决中,她要赔偿对方的项目中包含有一项精神损失费。当她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被拒绝,理由是:精神损失费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
提示: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攻略:一旦出险而且责任在己,最好能和对方商讨一个比较能令大家满意的处理方法,宁可多给对方一点钱,达成私下和解。
撞车了一定要先向第三方索赔
案例:今年4月的一个凌晨,小朱开车不幸和人相撞。因为对方喝了酒违规行驶,不是小朱的责任。但是事发后,对方不想赔钱想耍赖。小朱本不想跟对方纠缠了,可有一个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告诉他一定要向对方索赔。如果放弃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提示: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因为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攻略: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多保并不能多赔
案例:王先生两年前花了12.3万元购买了一辆旧长春奥迪100.在投保时,他以新车购置价32万元作为保险金额,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并缴纳5488元保费。该车发生火灾全毁后,保险公司却只同意按照旧车的实际价值12.3万元理赔。
提示:给二手车投保,车主如果选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一旦发生车全损,只能得到出险时二手车实际价值的赔偿。超额投保并不能得到超额的赔偿,不足额投保也一样,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少投保,否则,一旦出险“追悔莫及”了。
攻略:保险金额应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足额投保,确保出险时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不要超额投保,要是口袋里的money太多的话,可以考虑投资到别的地方。 其他情况
1、车撞墙了、掉沟了怎么办?
车辆发生撞墙、水泥柱、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车自燃了怎么办?
如果车内起火了,应立即停车、灭火,向交警、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注意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门索取责任认定书或火灾证明。
3、车在外地出事了怎么办?
假如车辆在外地出事,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也可以向当地的平安保险公司报案,当地的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处理事故、核定事故损失。
第二部分 交通事故之后如何索赔
投保容易索赔难,这是目前我国车辆保险业中的现状。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利益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少车主对车辆索赔缺乏必要的常识,所以引起索赔时的困难。引起这种困难,既可能是投保对保险条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的。投保时不认真考虑只是留下了隐患,而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赔偿的额度、指定维修厂家的修理质量、车辆丢失后的赔偿金额,赔偿的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准和工作流程,熟悉这些,既可以为您选择投保的公司作参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险后做到心中有数。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赔偿费用。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作价归还被保险人,同时在赔款中扣减。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事故发生后,切记要及时报案,不能私下了结,否则保险公司不会承认这种私下了结的行为。
相关链接:“免赔”详解
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实行绝对免赔,即被保险人自己也要承担责任,这是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十交通事故肇事按全责、主责、半责、次责、无责来分别确定车祸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以此给予不同的免赔比例。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免赔率规定了不同责任驾驶人员所获赔款的扣除比例。在规定中,所谓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第三者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保险车辆因机械故障引起的事故和事故其他方查寻不着的,视同单方肇事事故,应扣除赔款的20%.
第三部分 保险车辆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
作为一名参加了机动车辆保险的车主保户,如何才能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有效地进行索赔?
首先,当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保护好第一现场,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协助保险理陪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索赔时一是如果属单方责任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应当提供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盖章或签字),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修车发票原始件,修理发票原始件,修理、更换部件清单,其它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二是如果涉及车损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 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单证:伤者诊断证明(县级(含)以上医院),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明;死亡者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伤亡者工资收入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派出所盖章),及保险公司针对特殊情况要求的它必要的证明。三是如果代为查勘的还应提供下列单证:代查勘委托书、修车协议、事故照片,及保险公司对特殊情况要求的其它必要的证明。四是保险车辆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应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事故照片、出险证明(派出所盖章),调解书,各种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其次,特殊提醒车主保户,请务必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三个月内将以上索赔单证交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对向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单证、项目、印章必须齐全,书写规范、数额计算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手续齐备后,保险公司应在10天内一次结案赔偿。领取赔款时,请您携带公章、车主或领款人身份等 有效证件进行办理。
最后,对于酒后驾车、无证驾车、无有效驾驶证、检验不合格车辆、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以及被保险人骗赔或故意行为等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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