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澧县委 临澧县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干部作风建设 “双十禁令”的规定
为倾力打造“三个品牌”,促进临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干部作风建设“双十禁令”。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令” 1、严禁未经备案到企业(项目)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严禁对“一站式”收费企业收取“一站式”收费项目以外的规费。 3、严禁厅外受理审批行政许可项目。 4、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能低下。 5、 严禁首错即罚、轻错重罚、借力处罚。 6、 严禁随意留置、扣押规模口径企业、新办工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人、财、物。 7、 严禁向企业(项目)索拿卡要、接受服务对象请吃请玩。 8、 严禁强行参工参运、强揽工程、强行阻工;放任纵容亲友(乡邻)寻衅滋事、围门堵路。 9、 严禁恶意搁置企业(项目)投诉、检举、控告、申诉。 10、严禁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1、 严禁对上级政策、决策和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2、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购物、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 3、严禁打牌赌博、工作时间休闲娱乐。 4、 严禁公款相互宴请、高档消费、签单消费、发整包烟。 5、 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 6、 严禁会议迟到、早退、替会、缺会、打瞌睡、玩手机。 7、 严禁公车私驾、私用、私租。 8、 严禁公款旅游。 9、 严禁违规赈酒、借机敛财。 10、 严禁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群众。 |